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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校法律知识学习之二夜校法律知识学习之二 (江阳区检察院职务预防犯罪科科长费震宇主讲)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纵深发展,作为市场经济伴生物的经济犯罪大量发生,并呈案值不断增多,损失越来越大的发展态势,预防进企业经济犯罪已成为重点工作。针对这一问题集团公司特邀请到江阳区检察院费震宇老师给大家上一堂深动的法律知识课,其主要内容有以下两个部分: 一是民营企业工作人员经济犯罪的现状、特点; 二是民营企业工作人员经济犯罪的主要原因; 一、民营企业工作人员经济犯罪的现状、特点 从这几年我们发现的民营企业工作人员经济犯罪发案情况来看,当前我们泸州民营企业工作人员经济犯罪的现状、特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发案数量逐渐增多,危害越来越大、影响愈广。 2、从案件性质来看,职务侵占犯罪、挪用公司资金犯罪、盗窃犯罪、企业人员受贿犯罪等传统经济犯罪案件居多,而侵犯商业秘密犯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等新型经济犯罪案件则不断开始出现。 3、从犯罪主体看,多为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某些部门负责人、业务员、财务、会计、仓库保管员,有少数的则是技术人员或者其他生产工人或勤杂人员。这些人员接触企业产品、资金或者其他产权的机会比较多,因而也比较容易见财起意,大肆利用工作或者职务便利实施经济犯罪。 4、作案手段有专业化、智能化,有组织化的趋势,犯罪分子反侦查能力比较强。 5、从犯罪形态看,结伙作案、连续作案急剧增加,"窝案"、"窜案"多。 二、民营企业工作人员经济犯罪的主要原因: 民营企业工作人员经济犯罪猖獗的主要原因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市场经济法制不够健全,司法机关打击此类犯罪力度不够。这些实际上都是体制上的原因,但可喜的是,现在打击的力度在增强,重心开始向这个方向转移。 (二)从企业自身而言,基本上是因为企业疏于管理、监督和防范,缺乏严格的管理、监督制度,企业内部管理监督机制不健全才导致了他人乘虚而入。 (三)民营企业工作人员法制意识淡薄,不正常乃至畸形的心理状态、犯罪人格是驱使他们实施经济犯罪的"助推器",这是民营企业工作人员大肆实施经济犯罪的另一主要原因。 在办案中发现,处理的大多数犯罪分子,基本上有不正常乃至畸形的犯罪心理状态及人格缺陷。当前,实施经济犯罪的民营企业工作人员的犯罪心理状态及人格缺陷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见钱眼开"、贪图享乐型; 二是蒙混过关的侥幸型; 三是深感吃亏的补偿型; 四是有恃无恐的攀比型; 五是孤注一掷的赌徒心理; 六是捞了就跑的投机心理。
集团公司董事长与费科长课间交流
员工认真听取讲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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